第四届“叶紫杯”传统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作者:中华诗词学会官网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量:

第四届“叶紫杯”传统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为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繁荣文化事业,推进反腐倡廉和乡村振兴,促进诗词繁荣发展,特举办第四届“叶紫杯”传统诗词大赛。

 

主题宗旨

 

第四届“叶紫杯”传统诗词大赛主题为“反腐倡廉·乡村振兴”,重点是反映我们伟大的党在反腐倡廉方面的伟大成就和益阳市赫山区致力于乡村振兴建设的重大成果,打造具有赫山特色的文化品牌,歌颂新时代,弘扬正能量(参考网站http://www.hnhs.gov.cn/)。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一般要求以反腐倡廉和乡村振兴为主要内容,也可以其他紧跟时代且具有积极意义的诗作参赛。具体题材不限,作品体裁为符合格律要求的传统诗词,包括近体诗、词、曲、联、古风等。新旧韵不限,但同一首作品不得混用。新韵需在诗题后加括号注明,旧韵允许邻韵通押。不收录组诗、汉俳、赋和新诗。古风限二十韵以内。

2.参赛者可选近三年来创作的作品参赛,不论发表与否均可。但已在其他诗词赛事中获奖的作品、已参加前三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的作品(不论获奖与否)均不得重复参赛。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参赛。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4.全国各地及海外诗词爱好者均可参赛,本地与外地参赛作者一视同仁。

 

投稿方法

 

1. 作品投于电子邮箱1473975312@qq.com,主题栏内注明“第四届叶紫杯参赛稿”字样,如有回复即为收到。作品前写清参赛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注到省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六个基本信息。作品及作者信息都需在邮件正文栏内发出,不收录任何形式的附件。

2.参赛作品须一次性投稿,最多可投5首(体裁自定)。不得多首作品多次投稿、相同作品重复投稿。多次投稿和重复投稿一经查出,连同原参赛稿件一并作废。一次投稿5首(含)以内均为有效,不及5首的不得补投;超过5首的,只依顺序录入前5首参赛。

3.投稿日期: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奖项奖金

 

一等奖3名,每名5000元。

二等奖6名,每名2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1000元。

优秀奖20名,500元。

 

作品评选

 

对各参赛作品隐去作者信息后随机编号参评。评选分四轮进行,第一轮初选出1000首左右作品为入编《第四届叶紫杯诗词大赛入编作品集》作品;第二轮从入编作品中评选出100首入围作品;第三轮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40首获奖作品;第四轮对获奖作品进行等级评定。每位参赛者只能有一首作品获奖,如有2首以上作品获奖,则只选取其中较高等级的一首作品为该参赛者获奖作品。空出来的一、二等奖从下一等级奖列前者依次补充,空出来的三等奖不再补充,按其奖金标准依入围顺序增加相应的优秀奖名额。

 

其他事项



 

1.凡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授予大赛组委会版权,凡入编《第四届叶紫杯诗词大赛入编作品集》的作品,将免费寄书给入编作者,但不付稿费。

2.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3.组委会联系人:汤先生,电话:13873711704。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湖南省益阳市碧云诗社

第四届叶紫杯大赛组委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